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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三章:賊總是要做些賊該做的事的(1 / 1)

    當李駟再一次上路的時候,他的手裡是多了一樣東西,那是一柄劍,一把兩寸三尺四斤半的劍。

    劍身如同一汪靜水,清光冷厲,吹毛斷髮。

    劍鞘上刻著繁密的篆文,李駟大多都看不懂,不過有一個用當今書體刻的字他還是看的懂得,那是一個藏字,就刻在劍鞘的中央。

    這個字明了這把劍的來處,它來自藏劍谷,要知道,那地方的劍都是江湖人千金難求的名劍。

    李駟不知道他手裡的是這把哪一把,不過,他也不需要知道是哪一把。

    因為他並沒有用這把劍的打算,他甚至沒有把這劍掛在腰間,只是將它收進了一隻布袋裡,背在了背上。

    他是準備等到下次遇見獨孤不復的時候,就把劍還回去。

    原因有兩點,一是他確實不會用劍,只會拿著劍瞎揮而已,用這麼好的劍著實是有些暴殄天物了。

    二是他用不起這麼好的劍,因為就照他的那種揮法,這天底下應該是沒有一柄劍能夠撐得住幾回。

    揮幾次就要幾千兩,李駟可沒有闊氣到那種程度,幾千兩金子他拿來做什麼不好,何必要如此霍霍。

    所以,在再見到獨孤不復之前,李駟是不會將這柄劍拿出來的,不憑別的,就憑這把劍比他身上所有的東西加起來都要貴,要是弄壞了,他可賠不起。

    雖然他是已經欠獨孤不復一柄劍了,而且那柄看起來也不會便宜,但是李駟也不是那種債多了不愁的人。

    畢竟這世上自有因果,人在江湖行走,就早晚有要還的時候。

    他可不想因為這麼一兩把劍就被獨孤不復給惦記上了。

    可惜的是他並不知道,他是已經被獨孤不復惦記上了,至於原因嘛,只能怪他自己酒後喜歡亂說話了。

    ······

    這邊的李駟離開了酒樓。

    而另一邊,術虎女也離開了小城。

    她是準備進入中原了,她要去找出那所謂的天下第一劍客,而且,她還要繼續打聽大唐江湖裡各路名家的消息,並一一找他們比試一番。

    因為試探這些江湖好手的招數,也是術虎橫提到過的事。

    只要是術虎橫說過的,她就會儘可能去做到。

    不過雖是這麼說,但是對於大唐的江湖人,術虎女也是了解甚少的。

    到現在為止,她記得,她只和一個唐人交手過。

    那還是在六年前,她受術虎橫之命押送一尊金身佛像的時候。

    而那也是她劍術得成後,唯一的一次沒能完成主家所命的經歷。

    她還記得,那一天的天色很黑,風沙吹得很大,運送的人馬出了一些問題,在半路上停了下來。

    然後就有一個人影穿過風沙而來。

    那人影很快,快得就好像是大漠裡的灰鷹一樣,上一瞬息還遠在天邊,下一瞬息就已經來到了眼前。

    他帶著一張面巾,使得人看不清他的面目。

    術虎女第一時間拔劍迎了上去,準備攔下那人。

    但是那人太快了,她的劍根本就跟不上他,加上那天的風沙太大,隊伍里又亂的很,她只能看到眼前一片人影重重,其餘的就什麼都看不清了。

    所以還沒能過上幾手,她的眼裡就已經失去了那人的蹤影。

    而等到她再一次看到他的時候,是他已經打開了藏著金身佛像的箱子,將佛像從裡面拿了出來,轉身欲走。

    情急之下,術虎女將自己手裡的劍擲了過去。


    那人回頭看了一眼,躲過了飛劍,但也是那一眼,讓術虎女記下了他的眼睛。

    那是一雙右眼下有一顆痣的眼睛,這點到現在術虎女依舊還記得。

    因為那次之後,她主動回主家領了兩百鞭,用來讓自己記住這件事。

    她的身上多了十幾條疤痕,但她也再沒有失敗過。

    而且她保證,當她再遇到那個人的時候,她會殺了他,以此來洗去主家蒙受的羞辱。

    唐人的江湖嗎?

    術虎女看了一眼自己的前路,帶著一些默然的神色,獨自向前走去。

    脖頸間隱約的露著幾條疤痕,帶著幾分猙獰。

    她會完成己命的,她保證。

    ······

    洛陽。

    此時的李駟是正在為自己的盤纏發愁,又在江湖上閒逛了一段時間後,他身上的錢財是差不多快用光了。

    再這樣下去,要不了三天,他就要連饅頭都吃不起了。

    哎,怎麼辦呢。

    路邊的一間小茶館裡,李駟支著自己的脖子,看著路上的人來人往,嘆了口氣。

    怎麼說呢,像他這樣為錢財苦惱的江湖人不在少數,但像他這樣為錢財苦惱的成名高手卻是少之又少。

    他也算是活成了一個江湖另類的了。

    要不,李駟想著,認真地橫過了眼睛,將手放在了自己身後的長劍上。

    把這劍當了吧。

    藏劍谷的劍,少說也能賣一千兩金子,這要是賣出去,就一輩子吃喝不愁了。

    一想到有了一千兩金子之後,自己四處花天酒地的模樣,李駟的眼睛就幾乎變成了銅錢的顏色。

    但是隨後他又閉上了眼睛,猛地搖了搖頭,打消了這個念頭。

    不行不行不行,這要是被獨孤不復知道了,他會殺了我的。

    尚存的一點求生欲讓李駟止住了這個危險的想法。

    拿起桌上的清茶喝了一口,讓自己被金子迷惑了的頭腦強行冷靜了下來。

    李駟又摸了摸自己的腰間,似乎是還想從那空空的腰帶里再摸出幾個銅板來。

    但他摸了半天,最後也只是從那裡面摸出了一枚玉佩。

    那個寫著盜字的玉佩。

    也許有人會問,李駟為什麼總是帶著這塊玉佩呢,這不是和自己告訴別人自己是一個賊一樣嗎?

    事實上李駟也不想這樣,不過這枚玉佩可以在一些特定的場合證明他的身份,讓他做事方便一些。

    相比於認臉,江湖人更擅長認物件。

    無論是黑市還是賊窩,這枚玉佩都能讓他少些麻煩,所以他才會總是帶著。

    茶水前,李駟拿著這枚玉佩看了半響,最後無奈地嘆了口氣,該是有了什麼決定。

    實在不行的話,大不了再做些本家的行當便是。

    他如此想道。

    無非就是麻煩一些,又要上房揭瓦,溜門撬鎖了。



第七十三章:賊總是要做些賊該做的事的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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